中區政府合署於1950年代分三期興建,有關建築物專門設計作政府部門的辦公室,而有關用途自建築物落成至今一直維持不變。不過,添馬艦的新政府總部大樓建成後,中區政府合署的辦公室便會騰空。
建築物分三期興建,建築風格各有不同。首先興建的東座於1954年落成。東座是一座很優雅的建築物,標誌着從傳統藝術學院式過渡至現代實用建築主義的建築風格。
位於下亞厘畢道的中區政府合署東座
東座入口可見特色的石柱
東座入口上方可見龍頭的浮雕
政府合署東座位於下亞厘畢道的牆上鑲有5張不同年代政府總部的圖片
第二期的中座於1956年落成。中座在建築方面最具特色,同時也最具歷史價值。立法局會議廳原本設於中座北面附連的一幢扇形建築內,但該附連建築已於1980年代末拆卸,以進行中座的擴建工程,而擴建部分的設計幾乎與其原來部分的設計完全相同。
政府合署中座。行政會議(港英時代稱為行政局)在此開會。
一直以來是其中一個市民示威的地點。所以回歸後加了一個「鳥籠」防衛。
第三期的西座於1959年落成。西座雖為三座建築物之中最大,但古物古蹟辦事處的報告卻認為在建築上卻被認為最平平無奇。這座建築物完全以實用為主,重混凝土構架窗格遍布其立面;在該址的中央位置,建築物樓高7層,西端向下面向雪廠街,樓高13層。
三座建築物看來全是由工務司署的政府建築師所興建,實際上是哪位建築師的傑作則難以確定。三座建築物都曾經改建,與原本的設計比較,改動頗大。全部三座建築物都曾於1960年代加建上層樓面,中座曾於1989年在其北面進行大型擴建工程,西座則於1998年在東面加建新的入口大堂。至於建築物內部的布局設計、固定裝置及設備、終飾等,都曾經改動不止一次。這些建築物內保存下來具重要價值的物件已為數不多。
該址本身及其相關歷史很重要,甚或比建築物具有更大的意義。從香港曾經成為英國殖民地開始,該處便一直與政府息息相關。在1845年的圖則上,該址便已經被標示為政府辦公室;一組較大規模的辦公室於1847至48年期間在該處興建,並一直使用至有關建築物須拆卸以興建現時的政府合署為止。附近的香港禮賓府和其他歷史建築物(聖約翰座堂和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也為該址增添意義和重要性。
可惜是政府建議把西座拆卸,用來發展商業用途。政府將來在西九區、中環新海濱及灣仔海傍的用地上可興建甲級寫字樓的總面積一定不少,如果拆卸西座,按現時規劃,只會增加提供30萬7千平方呎的寫字樓面積 。相比之下,即使拆卸西座其實對增加寫字樓供應問題幫助不大。反而,政府總部西座跟政府山上其他的建築物作為一個建築群的公共歷史價值卻是無可替代的。以前很多相關的討論由於過分強調西座的建築價值不比中座和東座的高,因而忽略了西座在政府山上的公共歷史價值,那是政府故意混淆視聽的結果。
保存歷史建築物和經濟發展不是一個零和遊戲。在外國有很多例子能成功地保留舊城區而同時發展新興的工商業,而舊城區除了讓市民繼續享用外,也同時發展古蹟旅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