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數年前聽過人感嘆說某快餐店的食物不是人吃的。當時覺得有這麼誇張嗎?
在年幼時經歷過快餐店的偉大,付了錢,很快便有東西吃。食物大大份熱烘烘的鐵板餐,大大碟的焗豬扒飯,更加有聖誕大餐,沙律、餐湯、火雞片及甚至扒類。味道不比上館子餐廳遜色。
可是今天到某大集團快餐店點了個排骨炒麵連紅豆冰下午茶餐,見了買相才恍然大悟,快餐店其實已經水準大滑坡。麵的份量真的只有一個乾麵餅。排骨有咁細粒就切成細粒。而紅豆冰的冰早已是冰塊而不會用刨冰。食物份量比過去甚至兒時的快餐店時候少,食物質素有時因用了較平的食物而差了,即是說那份餐味道有時差了而且越來越貴。再者,為了食物快上枱,在食物質素差又份量縮水時,食物的應有出品水準日漸差了,沒有甚麼廚藝可言。
難道又是歸咎於舖租高,又是土地問題? 舖租高又推高了物價? 物價高於是只好加價或是將食物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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