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 星期四

社企末路?


香港租金高昂,不但對營商是一大壓力,對社企(社會企業)營運尢甚。最近接二連三有社企不獲業主續約或要將經營地點公開招標,事件涉及社企不能支付高昂租金的問題。


晴報名為《石老師工作室》專欄在2016713日一篇《社企轉型 尋新出路》文章,筆者石鏡泉指「招標怎樣才算是「公平公開」?以高價競投,價高者得固然是一個方法,但金錢以外,社企的產品或服務本質、相關持份者,包括顧客、員工及受惠對象等,會否令它們加分,都值得招標機構深思,不過,以上兩間餐廳的新經營者都是商業機構,尤其招標的是政府部門,就更應要以身作則,扶助社企。」


 
不過,他反而更認為「正如社企經常強調,經營的是一盤生意,而要達至個別社會目的,但這些社會目的,只是業務性質而不應是商業運作模式或市場競爭中的「免死金牌」。若合約期滿後,負責人認為會有表現更好、更適合的經營者,無論那是社企或商業機構,要換也無可厚非。」即商業就是商業。

筆者建議「受影響的社企經營者,若不執着於社企這個營運模式,而接受資助或捐獻,變身為慈善團體,繼續幫助目標弱勢對象,也不失為一條出路」。那麼,這已經不是社企。

依我了解,就社企是政府以「社區投資共享基金」資助三年後,由社企自我營運,自負盈虧。依筆者所講,如果真的要放棄社企身份接受外間捐助而轉營,是否帶出筆者由第一天開始已經看死社企?是否社企是先天不足,未能成大業呢?面對香港高租金下,辦社企又是否行上一條死路?而政府又是否政策上自雙矛盾呢?又或者正府是否要微調社企政策,例如:讓社企過了頭三年的資助期仍可以在營運上減低租金壓力呢?否則有多好的計劃都容易失敗。

深水埗明哥遇上善心業主願意低租租舗給他繼續營運是幸運,但其它社企又是否可以如此幸運呢?荃灣大會堂的社企餐廳悠閑閣在即將結業之前,其實在屯門的另一分店亦於數月前不獲新鴻基地產續約而結業。政府如不加以「插手」,誰人可以助社企?難道政府只是荒繆地以$1或者低租租地給高球會、俱樂部、草地滾球會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