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mbo 是伴隨我及年長一代人成長的電影。第四集:熱血回歸剛在香港上畫,又是經典荷里活的電影技倆,電影票房不錯便會拍續集、第三集、第四集,甚至前傳。家喻戶曉的電影有Died Hard、洛奇、Batman、 星球大戰。不過今次Rambo 第四集郤與上一集相距多年才上映。大家不禁會問,史泰龍這個年齡拍動作片,行嗎?難道他經濟出現問題,要再拍武打電影?他真的渾身熱血?
故事內容較為老土,講述居於緬甸山區的克倫族人長期被政府種族殺害。大量難民送離家原。一班運送糧食和聖經等物資協助他們。居於泰北的Rambo有一天被一位傳教士遊說拯救被緬甸軍人所捉的傳教士朋友。他便與雇傭兵到緬甸作戰。故事仍然表露美國那動霸權主義色彩。心裡想干預別國內政(大陸政府的官式用語),但不能明正言順出動軍隊進行軍事行動,便借用Rambo和雇傭兵的角色在電影裡出戰。或許世界問題多多,但是否容許它在光天化日下發生呢?有誰可以正義地站出來大聲疾呼,做一點事呢?值得大家反思。
大概史泰龍年過60歲,希望他身手靈活是不可能。事實上,電影中的武打動作較之前的Rambo電影少,所以故事用不少爆炸血腥場面補救,不過仍保持其可觀性,不失一直以來Rambo的英雄形象。可惜是Rambo用緬甸軍隊的機關槍殺人,被殺的人會成個爆開,太不合乎事實了。
電影時間只有一個半小時,明顯是故事內容所限。拍了這套電影,相信史泰龍真的如片尾一樣,告別動作電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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