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3日 星期日

保良局歷史博物館


保良局有超過130年歷史,收藏了大量歷史文件及文物,反映出香港歷年來不論是社會福利、教育工作、華人菁英地位的提升、華人對婦女及妹仔問題的改變等等。保良局最初在1984年於保良局福利大樓二樓設立保良局文物室,展出其歷文獻及文物。到1998年再在今天禮頓道保良局總部的中座大樓擴展成文物館。2002523日更名為歷史博物館,為公眾人士提供展覽導賞、資料查閱及講座等各項服務。



博物館分兩部份,分別是關帝廳及林烱偉展覽廳。博物館自1998年成立以來,一直積極蒐集、編整、保護和復修本局的文物檔案,並進行各項檔案管理及歷史文化保育的工作。展覽廳定期更換展品,作專題展出,期令更多市民認識到本局與香港社會發展的關係,及與時俱進的各項社會服務。

 
19世紀末,香港及東南亞一帶地區,經常發生誘拐婦孺、逼良為娼、販賣人口的事情。1878118日,東莞縣僑商盧賡揚﹙禮屏﹚、馮普熙﹙明珊﹚、施笙階、謝達盛等遂聯名上呈當時的港督軒尼詩爵士,要求組織「保良公局」,18805月正式獲港督批准。

 
18828月獲英理藩院核准保良局章程,並於憲報刊出,確認保良局是專為協助政府保護婦孺而設的,特賦予權力,掃除拐風,保赤安良。保良局規章條文經多年的實際施行,漸覺不足,至1893年政府重新訂定,頒佈「保良局組織條例」(Po Leung Kuk Incorporation Ordinance35款,確立更完善的制度。

 
早年保良局總理的名牌。

 
早年的總理穿上清朝官服的合照。因為總理皆有向清廷捐官。

成立之初,救助及暫時收容被拐賣的兒童。有家屬親人者安排他們領回團聚,無依孤兒則待殷實人家領育,讓他們重獲家庭溫暖。初期的領育是以約定俗成方式辦理,有意領養者須向本局呈報家庭背景,說明領育之理由,並得店鋪擔保,始能領育兒童。後因應時代的演變,本局訂立規章,制定程序。至今本局仍為社會福利署認可的領養服務機構,並設海外領養,為合資格之兒童安排合適的家庭。


 
文件記載線人向保良局提供拐帶兒童線索。

1941年的文書記載留局的婦孺情況,有的是被拐賣,有的是家庭問題。


 
日本明治天皇因保良局收容及送回四十多名被拐賣或私逃到香港的日本女子而送贈的桐紋銀杯及獎狀。亦因為有這兩件「寶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治時期沒有欺壓保良局,維持良好關係。



收容之成年女子,如無親屬領回,本局當按其意願安排婚配。獨身男子有意領娶局中女子者,須備申請書列明家庭背景及職業入息等,並覓得店舖擔保。由司理引見雙方男女,彼此合意即可依循手續辦理婚事,共諧連理。至七十年代初,因社會環境及觀念轉變,已少有為局中女子安排擇配。
 
現時博物館的專題展覽介紹「動蕩時刻:1937-1945 年的保良局」。

 

 

日本侵華時期保良局亦為救國購買救國債券。


 
 

保良局沒有捐實難以運

 
保良局在1937年第一位女總

 
局內兒生活程況照片。

 
現在的展覽廳一處牆壁亦像關帝廳安放關帝畫像及對聯。

 
因保良局的貢獻,中國紫金山天文台以保良局命名一顆小行星。

 
大樓內有名錄展示歷屆主席姓名及任期。

 
大樓內歷年華民政務司、政司或民政事務局局長擔任的保良局永久董事局主席名錄。

 

地址︰香港禮頓道66號保良局中座大樓

開放時間︰ 9:30 - 17:30(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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