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 星期五

旺角花園街

花園街 (Fa Yuen Street) 位於旺角,政府在1924829日命名。今天的花園街北至界限街,南至登打士街。位於亞皆老街以南的一段花園街,也就是「波鞋街」,整條街約150米長,有50多間售賣運動鞋和運動用品的店舖。旺角道至太子道西一段則為排檔區,售賣成衣、蔬菜和水果等。

旺角仍未開發時,這裡是農田,種植各種農作物。近海濱的地方屬於水田,種植水性的通菜及西洋菜;離海較遠的田地濕度較少,便種植價格較高的花卉。香港人多稱種花的地方為花園。

1860年英國與清朝簽訂《北京條約》佔領九龍半島南部,外簪籍人士開始移居尖沙咀,他們喜愛以鮮花裝飾居所。因此,鮮花價格較高,令不少農夫改種花卉以增加收入。後來九龍人口激増,旺角由農田改變成屋宇和道路。

另有一說法是根據香港歷史博物館顧問鄭寶鴻先生的考證:花園街曾是1910年代東方煙廠的花園。


從界限街交界向南望向花園街。 (2014年拍攝)
 
從運動場道交界向南望向花園街。 (2014年拍攝)
 
從旺角道交界何北望向花園街。這一段有不少排檔。

從旺角道交界向南望向花園街。


花園街市政大廈及花園街街市。


當時,因市建局洗衣街重建,花園街78-98號的房屋正在拆卸中。(2011年拍攝)

由奶路臣街交界向北望向花園街。 (2011年拍攝)

由奶路臣街交界向南望向花園街。可見有不少運動鞋店 (2011年拍攝)

由山東街交界向北望向花園街。 (2011年拍攝)






































舊式設計的花園街變電站。 (2011年拍攝)

由登打士街交界向北望向花園街。 (2011年拍攝)


2005年起,花園街一帶最少發生5宗縱火案,當中4宗涉及燒排檔。2010126日,花園街222號一個賣鞋的排檔於凌晨5時許首先起火,濃煙湧往旁邊住宅大廈,消防接報4分鐘即抵達,到場後5分鐘便迅速把火警升為三級,並動員200人協助救援。由於附近大廈有大量住客被濃煙圍困,消防員需逐個單位破門進入搜查,其間協助疏散近500名居民,其中39名住客要由消防員救離。火場面積一度達3米乘70米,焚燒約5小時,至早上10時半始救熄,超過50個排檔及30間商舖遭焚毀。事件中共有7人受傷送院,大多為吸入濃煙不適。警方在荃灣一酒樓拘捕涉嫌縱火的32歲男子江志聲。江志聲被警方拘捕後, 201128日及3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控四項縱火罪,之後還柙等候轉介審理。高等法院於同年321日判刑時指,被告選擇在人口密集的地方犯案,危害他人性命, 亦令消防員和警員的生命有危險。法官考慮到被告有酗酒習慣,並非有計劃縱火,加上認罪,判監六年零四個月。

20111130日,此街發生一年內另一場更嚴重的火災,花園街188198號地下2排排檔發生四級大火,焚燒接近8小時才被撲滅。大火期間多個排檔、被波及的唐樓樓梯和低層單位被嚴重焚毀,唐樓外牆被嚴重燻黑。由於兩排排檔同一時間起火,消防處成立調查小組與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共同跟進調查。政府化驗所法證事務部亦有派員到場參加調查。探員亦將會詳細調查,包括翻看閉路電視。警方連日蒐證未發現令火勢蔓延的助燃劑及縱火痕迹,故警方不排除因為電力裝置洩電引致大火的可能性。事件導致934傷。






































市區重建局正進行「旺角洗衣街發展項目」,範圍包括旺角洗衣街/花園街/奶路臣街,地盤面積2,465 平方米,涉及花園街78-98號、洗衣街61-87號及奶路臣街17-19A號共14幢樓宇。市建局在推行這個項目時,同時推出一項「地區特色體育用品店安排」。在此安排下,體育用品零售商戶如不選擇現金補償,可以選擇以優先租賃協議的形式租賃將來的重建物業內的商舖繼續經營。

項目內的商業平台將會以運動為設計主題,除預留足夠空間予已簽訂協議的體育用品商戶在未來的商舖繼續經營外,項目將與毗鄰的市建局麥花臣室內場館發展項目串連成為一個整體性的運動城區,產生協同效應及增强地區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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