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深水埗大埔道的薩凡納藝術設計學院香港分校,前身是北九龍裁判法院。政府發展局以「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將大樓交予學院使用。
北九龍裁判法院大樓於1960年建成,是為了分流南九龍裁判法院的工作量而建成,並於1982年試行香港首個交通法庭。法院於2005年1月3日關閉,共運作超過44年,關閉前共設有10個法庭。不少香港電影和電視劇的法院場面在此拍攝。
法院屬西方新古典式多層建築,樓高7層。外牆以灰色為主,飾以藍色塗漆,石柱和樓梯均有雕飾。大樓的設計上最大特色是門外兩條組成六角形的樓梯,北九龍裁判法院面積達 7,530平方米,是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內面積最大一座建築,設施也最完善,符合建築物條例。
法院關閉後,曾有報道指政府會將法院大樓宣佈為香港法定古蹟,惜一直未有成事。2007年,政府建議將大樓改為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總部,但深水埗區議會並不支持此提議,並反建議改建為法律歷史博物館。直至2008年首批成為「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下的 7 幢建築物之一。2009年2月17日,政府宣佈北九龍裁判法院由美國薩凡納藝術設計學院獲得營辦權,會開設香港學院,提供1500個專上學位,亦會將法院打造成亞洲數碼媒體主要研習中心。
不論傳媒曾報導對學院在海外院校保育古蹟上問題,它確實保留了法院外貌及不少原來的設施及結構。
為了合乎現今建築物條例,學院寧可關閉法院正門也不拆去原有不合乎法例高度的欄杆或加建一些合乎高度的阻隔物。
由法院大樓右面進入校園,可看見此特別的休息區。休息區右面是接待處,從前是法院一些辨公室。
接待處設有電視放映各地學院的學生作品。另外亦會為參觀及了解課程的人士放映有關影片。
接待處掛有一幅由學員以紙皮繪畫的作品。
接待處喝咖啡的一角。枱上是一本由學生以深水埗街景和建築為題拍攝的書籍,在G.O.D. 有售。
囚禁疑犯的一個監房得以保留。內裡牆上留下的中文字亦繼續保留。
一列監房,其他的房間用作會議室或其他用途。監房旁有樓梯通往上面的法庭。
法院大樓正門現已經常關閉。大門的銅製扶手繼續保留,仍可以看見磨擦的痕跡。
原本佈滿污垢的地磚經深層清洗後繼續保留。
法院大堂一角。
原有法院飯堂改為對外開放的展覽廳。作品定時轉換。
大堂及樓梯的特式地磚。
大堂右面原是是法院繳款處及有蓋停車場。
原法院繳款處及有蓋停車場改為圖書館。
法院三樓天花仍然保留。當年天花亦可以讓公眾知道法院到三樓已行人止步。四樓起是法院辦公室。
法院金屬欄杆繼續保留。學院加裝了玻璃欄杆以合乎今天高度要求。
學院大致保留了一號法庭的內部裝飾,只是搬走了律師用的長枱,放在二樓大堂繼續使用。電視是學
一號法庭的犯人欄,銅製欄杆被保留,仍可見犯人緊握欄杆的磨損痕跡。木內犯人欄裡磨損的痕跡亦被保留。
三號法庭成為學生休息室。
四號法庭是繪畫課室。
特式窗花。外面是天井。
天井。
透氣的窗花。
學位課程以美國制為期4年,學生必須先修讀藝術基礎及通識等核心課程,方可修讀主修科目。碩士課程教授進階知識及從事專門研究,包括工作或教學實習、專題研究、撰寫學術論文或舉辦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