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桂坊 (Lan Kwai Fong) 開闢於1840年,約1850年,一位富商在此買下多幢樓宇,並將街道命名為蘭桂坊,取「蘭桂騰芳」(比喻子孫昌盛,家族顯達) 之意。
從德己立街望向蘭桂芳。左面有一花檔。(2011年6月拍攝)
從雲咸街望向蘭桂芳。這一邊入口背面不遠的雲咸街轉角亦有一個花檔。拍拖送花非常方便。唔,拍拖要在酒吧嗎?(2011年6月拍攝)
它是一條「L型」可以行車的橫街,兩端均連接德己立街形成一個方型的建築群。「百多年來,蘭桂坊全是中國式的屋宇,屋前多裝有「趟櫳」或雕花木門,住在蘭桂坊的全是華人。1960年代尾,我仍然在蘭桂坊看到許多婆婆坐在門前搣芽菜、剝瓜子和養竹絲雞。」鄭寶鴻說。
盛智文是德國出生猶太人,蘭桂坊控股有限公司主席。2003年獲政府委任為海洋公園主席。2011年獲頒授大紫荊勳章。
直至70年代後期,盛智文將蘭桂坊全盤西化,變為吸引無數遊客慕名而來的旅遊景點。 每年聖誕節及除夕、元旦均吸引無數市民遊客光顧該處的酒吧食肆。(部份內容節錄自明報副刊:2010年1月22日)
中環有一間以「蘭桂坊」為名的蘭桂坊酒店,位於九如坊,情況如位於灣仔的中環廣場,大廈名稱與座落位置容易惹人誤會。
蘭桂坊慘劇
2001年11月16日起,蘭桂坊與附近的德己立街及和安里,逢星期五至星期日和公眾假期,在下午5時至翌日凌晨4時劃為行人專用區。2002年5月,每天由下午8時至早上6時禁止車輛駛入;逢星期五至星期日和公眾假期,改為下午7時至凌晨4時實施行人專用區。運輸署並於2003年更新蘭桂坊的地磚,配合周邊道路的悠閒式街道設計。
1992年12月31日(除夕夜),大批市民及遊客到蘭桂坊慶祝。當晚在德己立街架設有舞台及巨型氣球,電視台直播現場盛況。警方當時派駐118名警員在場維持秩序。
接近元旦倒數,在場聚集近2萬人,場面開始失控,有人噴射氣罐式綵帶、噴灑啤酒及汽水、擲扔酒瓶甚至磚塊,更有人焚燒報紙。1993年1月1日元旦子夜過後,有人首先跌倒,人群如骨牌般相繼倒下,同時[[威靈頓街]]不斷有人群踴入,令人群互相踐踏,有人甚至被四層的人群所壓。及後現場發現有人受傷,呼救聲始起彼落,人群才停止擠壓。大量傷者倒臥在道路兩旁,遊人的個人物品則散落一地。
消防處於00:01收到第一個999求救電話,首架救護車於00:11抵達現場。由於現場並沒有設立臨時救護站,警員與在場的休班醫護人員首先協助救援,並現場指導其他遊人替傷者進行心肺復甦法。醫院管理局於00:35採取「災難性意外事件處理」,派出流動醫療車到場協助拯救,傷者經現場急救及分流後,骨折及輕傷者送往鄧肇堅醫院;重傷者則送往瑪麗醫院。
事件共造成21人死、63人受傷。大部分死傷者為青少年及外國遊客。
港督彭定康委任包致金大法官作獨立調查,並限於兩週內完成中期報告,供農曆新年多個大型活動的控制人流措施作參考。1993年1月11日,包致金大法官提交中期報告,指警方沒有試圖控制聚集人數,雖然是出於不想破壞節日氣氛的好意,卻低估了控制秩序的困難度。事實上,當晚只有一對推著嬰兒車的夫婦及一名坐輪椅的人士被警方勸喻不准進入事發現場。加上現場是斜坡且濕滑、不少人酩酊大醉,造成非常危險的環境。
中期報告提出六點建議,包括建議警方針對參與大型活動的人數進行評估及執行必要的人流限制措施、加強市民注意大型活動安全的宣傳、大型活動安排醫療人員及民安隊支援等。最後報告於1993年2月26日發表。
蘭桂坊嘉年華是蘭桂坊一年一度舉行的大型戶外活動,由蘭桂坊一帶逾100家商戶組成的蘭桂坊協會主辦。由2002年開始舉辦。蘭桂坊嘉年華一般會在每年10月的第二或第三個周末舉行,每逢嘉年華的周末,蘭桂坊將會設置有多個特色攤位,分別發售由各餐廳、酒吧製作的各種小食和特飲;同時有珠串、手工藝術品、飾物、T-恤等紀念品精品發售;還有各適其適的遊戲攤位。每年的嘉華年同時會定立一個主題為一個慈善團體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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