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東街、利源西街(Li Yuen Street East, Li Yuen Street West)一邊連接皇后大道中,另一邊連接德輔道中。1891年中區首次填海拍賣,當時華人富商金利源投得了現時利源東、西街的土地。利源東街於1894年落成。當日建成的樓宇高4層,並以商住混合的模式發展。金利源後來欲興建利源西街,卻因財力不及,至1906年才覓得另一富商李乃普支持而建成。
利源東街早年一度叫「報紙街」,因為當時很多洋紙行、印刷油墨行、報業及出版業等聚集在此。「成報」、「大公報」和「周末報」也曾在此營業。利源東街、利源西街路之兩旁有自1950年代出現的小販攤檔,零售女人日用品、服裝等為主,有「中區女人街」之稱。
中環利源東街在2007年4月24日在紅色暴雨警告下發生地陷,導致該處四個攤檔的檔主跌入坑內受傷。屋宇署調查後發現,有可能是因利源東街20-28號(前龍子行大廈)地盤內的地基工程引致地下泥土移動,再加上事發前的大雨,而引致這次地陷事件。在是次調查中,屋宇署查閱的資料包括:由該地盤註冊結構工程師呈交的地基工程圖則;屋宇署在事件之後查問地盤的有關人員所得的供詞;地盤的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和註冊專門承建商所提交的事件報告;及在事件後於地盤內進行的土地勘測及量度泥土數量所得的資料和數據。
屋宇署2008年向當日在該處進行工程的3名地盤相關人士發出傳票,控告他們違反《建築物條例》,未有確保工程安全而引致有人受傷及財物損失。3名被告經審訊後,昨在東區法院因證據不足被裁定全部脫罪。3名男被告王健明、鄭錦釗及羅浩鈞,均是中環皇后大道中39號及利源東街20至28號所進行工程的註冊結構工程師、技術人員及授權有關工程的代表。 (利源東街地陷資料來源:太陽報及2007年6月13日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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