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0日 星期五

梵蒂岡公佈《聖公會的結合》宗座諭令及附帶的補充法規,為渴望加入天主教者鋪下坦途

(梵蒂岡電臺訊)聖座十一月九日公佈取名《聖公會的結合》宗座諭令,為促進基督信徒的合一敞開一條新的道路。諭令有十三條文,補充法規則有十四條。這兩項重要文件也承認聖公會在與羅馬天主教之間的共同信仰上,可以合法有其不同的表達方式。聖座之所以制定並公佈這項新諭令,是因爲全球不少地方的英國聖公會聖職人員,包括主教和神職人員,以及信友,早就表示願與羅馬天主教結合于圓滿共融中的心意。爲此,教宗本篤十六世以慷慨的心懷,為促進全球基督信徒早日合一共融,在經過審慎研究思考後,頒佈這項新諭令,為渴望結合于天主教的聖公會信徒敞開一條安穩合法的途徑。爲此,這項新諭令不是主動出自羅馬聖座,而是爲了回應聖公會部分信友的需求而制定頒佈的。

新諭令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教宗批准設立特定的《個人性質教區》。所謂個人性質,是指這樣的教區沒有特定的轄區,但有特定的信友團體和它的神職人員負責牧靈工作。換句話説,《個人性質的教區》乃存在于一個或數個天主教教區内的另一個獨立的法定教會團體,不受當地主教管轄,但由教宗特別委派的教區首長來管理和領導。這樣的教區可以保存聖公會原來特有的靈修和禮儀傳統,並隸屬聖座教義部和其他相關部會管轄。

在教宗所批准設立的《個人性質教區》内,得以按照聖座所批准的、屬於聖公會傳統的禮儀書籍來舉行彌撒和各種聖事。教區首長由教宗任命,享有教宗授予的管理教區内外事務的權柄;他並以教宗代理人身份執行他的職務;管理所有屬於個人性質教區内的信友。

新諭令規定所有在聖公會内行使過執事、神職或主教職務者,可以被《個人性質教區》的首長接納為天主教聖職人員的候選人。至於已婚的聖公會聖職人員,則需要根據天主教的《司鐸獨身》通諭及相關文獻來處理他們的身份和職務。未婚者則必須自遵守天主教神職人員獨身的法律。加入天主教後的個人性質教區首長只能准許獨身者晉升司鐸。至於已婚者可以按照個案呈請教宗准予領受神職。凡在這種教區内有意晉升司鐸者,必須在當地天主教修院與其他天主教修生接受同樣的培育。教區首長在聖座批准下,得以成立新的修會和使徒生活團體。

凡曾經在天主教内接受祝聖為聖職人員,後來離開天主教加入聖公會者,不得在個人性質教區内執行神職職務。那些在聖公會内婚姻不正規的修生修士,不得在個人性質教區内被祝聖為神職人員。

至於原已經是聖公會已婚的主教,在與天主教完全共融後,可以被任命為個人性質教區的首長,但須先接受天主教的神職祝聖後,才得以行使教區首長法定的牧靈與聖事職權。

最後,個人性質教區首長必須每五年一次前來羅馬向教宗述職,一如現今天主教任何主教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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